陳浩天選舉呈請明年開審 法援若被拒官司後或破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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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6/11/18 12:47

最後更新: 2016/11/18 18:4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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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。(經濟日報記者陳偉英攝)

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今年7 月30 日被選舉主任取消參選立法會資格,陳於選舉結果刊憲後入稟高院提出選舉呈請,要求法庭宣告選舉無效,案件今於高院提訊。陳一方指申請法援被拒,正等候法援上訴,有關上訴已排期明年1月進行,故要求先將本案聆訊押等待結果,若法援上訴被駁回,或冒破產風險繼續呈請,屆時將親自應訊,法庭先將聆訊排期至明年5月9至12日進行聆訊。

陳浩天一方指,選舉主任指陳曾表示支持港獨,故認為他所簽署之聲明不真確。及至今年9月9日陳入稟申請選舉呈請,同月25日申請法援,10月18日被拒絕申請,法援上訴聆訊排期於明年1月19日進行。陳一方要求將本案押後,以待法援上訴結果。陳一方指由於本案涉及複雜資料,若陳沒有律師代表,對其或構成不公平。

陳一方續指,陳若被駁回法援申請,或須冒破產風險而繼續作選舉呈請,而陳亦已決定若不獲批法援,將親自上陣應付是次選舉呈請聆訊。

由於陳就是次申請的誓章中,提及若被法援駁回上訴,將撤銷選舉呈請,並無提及將親自上陣,故法官區慶祥問及其意願。代表律師則確認,陳若不獲法援,將親自上陣應訊。而新界西選舉主任羅應祺一方則反對押後申請,認為須盡快排期聆訊;至於其中一名出選新界西的律師何君堯亦派律師應訊,何一方亦要求選舉呈請應盡快進行。

法官指即使陳的法援上訴被拒,亦會親自應付聆訊,故最後先將聆訊排期於明年5月9至12日進行,各方須於聆訊前呈交誓章。

陳浩天於庭外表示,即使就法援被拒上訴被駁回,仍會繼續堅持官司,但他承認會有一定困難,被問及遭法援拒絕申請原因時,陳未有透露。